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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日期:2015/6/19  浏览次数:41395

 

 

通  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及文广局有关个人护照管理规定,学院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所持有的因公、因私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必须上交到保卫处统一管理。上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保卫处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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