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卫处安排好值班工作。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