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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相关信息公开内容
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31055

 

 

促进毕业生的就业的政策措施

(一)体制健全,制度完善,保障就业和创业工作的持续发展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围绕大学生就业这一民生重点,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把学院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学院建立了院、系两级就业工作服务网络,建立就业创业工作定期督查机制,对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认真检查,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

(二)以行业教学为背景,积极开拓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成功搭建就业平台

学院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坚持行业特色积极搭建就业平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多次组织学生参加招聘会,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到校召开专场招聘活动,为学生就业铺路。为2019届毕业生组织专场招聘会100余场,以行业为依托举办双选会35发布招聘信息200学院招聘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毕业生均已进入工作岗位,工作状态稳定并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模式创新,细致到人,丰富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方式方法

通过精准指导,精细服务,搭建信息化平台,铸就个性化定制服

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关注毕业生职业发展规划,帮助毕业生合理确立职业目标,引领毕业生做好职业认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统筹各方资源,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业态和新常态,将专业动态和行业发展更密切的融入到就业指导中,积极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辅导讲座、班级座谈,学院紧密结合不同学生群体的就业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搭建学院就业网、专项QQ 群和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4 大服务平台就业工作以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为主线,从实际工作出发,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和毕业生延伸服务。以就业指导服务平台为依托,通过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汇总,便于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毕业派遣服务。

以人为本,对困难毕业生进行全程帮扶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文件和要求,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通过困难毕业生台账,对困难毕业生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跟进,及时了解每一位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就业指导,通过双选会和专场招聘会优先推荐

学院积极为2019届低保及残疾困难毕业生申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毕业生求职补贴,提出申请的9名困难毕业生全部通过审核,每人获得3000元的求职补贴。

重视调查,加强联动,建立就业创业研究和反馈的专业平台

掌握就业进展,注重过程监测。系统开展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从

三个层面,即“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和签约服务”,五个类别,即“流

程规范、政策宣讲、方法技巧、经验交流和问题反馈”开展就业工作

培训;二级管理,三级联动,实施过程监督,加强目标管理,实行“一

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每周定期通报就业情况,汇总就业信息,

深入各系,结合各系实际,按事项、分时段召开就业工作座谈,切实

加大就业工作指导力度,细化工作目标,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毕业生及时反馈就业市场信息,帮助毕业生做好求职准备;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切实把握学生求职意愿、就业困惑,并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毕业生就业现状,反馈毕业生对教育教学培养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院开展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着力强化创业实践,促进人才、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网站+APP”创业服务网络平台, 为大学生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等指导服务在学院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引导和多渠道搭建创业平台的努力下,我院有3名学生自主创业

(七)基层就业项目、征兵落实情况   

学院积极宣传、贯彻落实“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预征兵工作等国家、地方各项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2)指导服务

1、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回答,帮助他们顺利解决问题。

2、协助自主创业的学生办理相关的手续。

3、办理毕业手续的基本流程

、就业手续办理基础知识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在毕业前一年已经发放给各位同学。同学们找到工作后,要尽快与单位签订《协议书》,并将签约规范的《协议书》一份交到学校。签约完毕的《协议书》上要加盖两个公章:(1)用人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2.就业《报到证》。学校在接到同学们上交的《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存放于学校学工部。同学们可以自行到学校来领取。领取本人的《报到证》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委托别人带领《报到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自己的学号)。

3.升学的同学不能办理《报到证》。学生确认录取后,只需将升学《调档函》(专升本的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空白三份《协议书》一并交到学校。

4.就业手续需经过学校统一办理,并在毕业后2年内均可办理。

、应届毕业生就业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签约材料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2.毕业生将《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送至学院辅导员处,或者交到学工部。

3.当年6月底前,学院根据市教委的安排分批办理《报到证》。

、往届毕业生就业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签约材料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2.毕业生将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交送至学校。

3. 毕业生带着毕业证和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接收函)、学院开具的介绍信去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报到证丢失补证

1.毕业生持毕业证、本人丢失补证申请到学院学工部申请补证。

2.学院审核材料和学生信息,开具补证介绍信。

3.毕业生持毕业证、本人丢失补证申请、补证介绍信到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2019届高职毕业生569名,其中签就业协议的1人;签劳动合同的2人;应征入伍7人;自主创业3人;专升本升学9人;其他就业形式 535;就业率为97%2019届毕业生中,自由职业的学生人数最高,其次是民营企业。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京津冀教育一体化大部分的毕业生选择在天津就业,天津市颁布并实施了《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也吸引了外省市生源毕业生留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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